东兔养兔论坛
标题:
东兔第一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韩信
时间:
2006-8-9 22:05
标题:
东兔第一通报
因注册名字为孙先生在吴琼一帖子中,发了伤害大家感情的话,在此,我按照东兔论坛总章程【会员基本规则】 第二条和第三条,直接删除孙先生的用户名字,和所有的帖子,对此事处理不当请大家见谅!
作者:
王永乐
时间:
2006-8-9 22:48
我为坛主鼓掌。。。。。呵呵。。。。敢做敢为的人是我最敬佩的人。。。论坛因为有这样的坛主而精彩
作者:
插刀
时间:
2006-8-9 23:02
支持................................
作者:
阿拉丁
时间:
2006-8-10 00:43
好哇!我拥护!望各位引以为诫,共同建设维护我们的家园!也不枉坛主的初衷和一片心血!
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受到伤害的兄弟姐妹不要轻易离开我们家园,中国的养兔事业需要你们一份力量。
坛主不容易呀!难为你了!
作者:
chs66
时间:
2006-8-10 09:58
就删不好的贴子就行了,说句错话很正常嘛.
不要因为说错一句话而伤感情.
我怎么没感觉伤感情?
------我只当没看见就得了.
------好的东西自然会有人记住而留下来,不好的贴就不会有人顶.
作者:
pahyc
时间:
2006-8-10 11:26
标题:
快哉,插刀兄
我看吴琼一贴总觉得心里堵得慌,在东兔家园里大家都是兄弟姐妹(大慨韩坛主也是这个意思吧),既然是兄弟姐妹就应该互相帮助,象吴琼这样难道不值得大家同情吗?那位孙先生也许从来就没有在养兔上经历过挫折,可以在论坛上胡言乱语,有本事把你的高招拿出来量一量,我到想找你比划比划。
作者:
jjpp
时间:
2006-8-10 13:04
版主做得好。个别人,你自己没有自尊心,不要劝别人放弃自尊。
作者:
大漠草
时间:
2006-8-10 14:27
支持!。。。。。。。。。
作者:
wangligang
时间:
2006-8-11 10:08
支持,按章程办而且大家都应遵守。
作者:
醉心湖
时间:
2006-8-11 12:22
呵呵,交流为主..
作者:
中国--尚村
时间:
2006-8-11 12:50
希望孙先生能站出来道个歉,我想大家还是不会计较过去的.
作者:
景阳之子
时间:
2006-8-11 12:54
应该,不能让这种垃圾搅乱我们大家共有的平台
欢迎光临 东兔养兔论坛 (http://www.rabbit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