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兔养兔论坛

标题: 严重警告发表违法帖子的会员 [打印本页]

作者: 韩信    时间: 2008-4-21 16:20
标题: 严重警告发表违法帖子的会员
今天下午,东兔论坛被网警查出,有会员发布违反GUOJIA FALV的帖子。论坛被关闭了10多分钟。随后通过我们的紧急处理,解决了这个事情!
再次特发表声明,如果以后谁在发类似帖子,将严惩不贷,直接交给网警处理。我们强调除发表与兔子有关的帖子外,其他的帖子,以及不符合论坛宗旨的帖子将被删除!严重鄙视发这类帖子的人!!!!!
作者: a393911791    时间: 2008-4-21 17:36
标题: 绝对支持
我正纳闷呢!怎么忽然就打不开论坛了,还以为是论坛维护呢,但是,我想既然维护也要有个通告吧,原来是无聊人发的无聊贴,呵呵,我建议啊,如果再有此类事情发生直接把该会员的ID删了算了。个人意见。
作者: 红林    时间: 2008-4-21 17:50
对头应该把他踢出去绝不留情,这种扰乱我们论坛 的人简直太没良心了.
作者: 学者养兔    时间: 2008-4-21 19:21
这个论坛就是为了让我们养兔者都有互相学习的机会.支持打击不法分子.
作者: 火山兔    时间: 2008-4-21 22:34
我建议对于违法帖子一旦发现,立即清楚
作者: 火山兔    时间: 2008-4-21 22:35
不好意思,应该是立即清除
作者: tgc    时间: 2008-4-22 00:32
我们是普通一小农民,只想有口饭吃,不想谈什么***,你想养兔我们欢迎,请不要在这个论坛里捣蛋,广大兔友也不会答应,请自尊、自重,谢谢!
作者: panxjacm    时间: 2008-4-22 09:34
支持沙发的意见,不能让这些人占用了论坛的空间!
作者: 新比獭    时间: 2008-4-22 10:12
支持支持
作者: 潘小春    时间: 2008-4-22 11:08
本来事情暂时还不到我们理,,我们的是兔子,,要发的是对兔子有用的大事还差不多

[ 本帖最后由 潘小春 于 2008-4-22 11:10 编辑 ]
作者: xingfu631019    时间: 2008-4-22 11:44
支持沙发的意见,不能让这些人占用了论坛的空间!
作者: 龙江兔    时间: 2008-4-22 14:35
支持!!1我们只想交流跟兔子有关的事情
作者: 王高    时间: 2008-4-22 15:25
标题: 我们只想学习和讨论一些养兔的知识,其他的朋友也可到相对应的网站讨论你感兴趣的话题

作者: 临海一风    时间: 2008-4-22 17:05
标题: 谁帮我找找关于跟公司签定合同的帖子?
我在东兔论坛看见过这个帖子怎么就找不到了 在哪啊?韩老大帮我找找?发QQ115461783也行 最好找找在哪个里面
作者: 韩信    时间: 2008-4-22 17:22
原帖由 临海一风 于 2008-4-22 17:05 发表
我在东兔论坛看见过这个帖子怎么就找不到了 在哪啊?韩老大帮我找找?发QQ115461783也行 最好找找在哪个里面

是不是这个帖子http://www.rabbitbbs.com/thread-428963-1-1.html
作者: 蓝枫    时间: 2008-4-23 12:43
“应该把他踢出去绝不留情,这种扰乱我们论坛 的人简直太没良心了”
支持!
作者: 宏诚果业    时间: 2008-4-23 15:25
绝对支持沙发的意见,一经发现马上删除ID
作者: 临海一风    时间: 2008-4-23 16:01
标题: 感谢韩老大
谢谢 啊 回复真快 能在东兔论坛上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学到很多的知识 由衷的感谢东兔论坛的工作人员及每个支持和帮助维护论坛的朋友门 谢谢拉
作者: 关东浪子    时间: 2008-4-23 23:42
ID杀无赦!
作者: 水往高处流    时间: 2008-4-25 06:11
绝对不能让一只苍蝇坏一锅汤。杀!!!
作者: 水往高处流    时间: 2008-4-25 06:11
绝对不能让一只苍蝇坏一锅汤。杀!!!
作者: ZXYT    时间: 2008-4-25 20:52
标题: 回复韩大哥
这几天比较忙,没有进论坛想不到竟有这样无聊的人,真是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本人永远支持东兔论坛!
作者: chenhaiyong    时间: 2008-4-26 21:19
标题: 支持
我想说的大家都说了,我在这里支持各位。
作者: 相荣国    时间: 2008-4-27 19:49
好好学习养兔知识,相互交流。要有兔子心才行,不要有狼心。
作者: lihaibo110112    时间: 2008-5-1 10:29
直接 T出去算了   不用留情
作者: 谢家十三少    时间: 2008-5-14 23:47
严重鄙视发这类帖子的人!!!
作者: 小杰    时间: 2008-6-1 01:29
不应该马上t出去.应该把他揪出来大家k他一顿.在踢出去.....................
作者: 相荣国    时间: 2008-6-1 09:45
绝不留情,把它踢出去,支持支持。
作者: 相荣国    时间: 2008-6-1 09:47
绝不留情,把它踢出去,支持支持。
作者: gxbbyuan    时间: 2008-6-3 23:12
标题: 对一定要专一支持东兔

作者: 广东兴宁    时间: 2008-6-4 10:08
把这会员的ID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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