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是肉兔养殖大省,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进行大量商品生产以来,经过1979年、1986年、1998年三个阶段的发展高潮,基本存养量在波动中得到逐步提高。2003年底,全省肉兔存栏量达到4000多万只,出栏肉兔9000多万只,兔肉产量13.02万吨,生产规模约占全国的30%以上。商品兔生产以农户分散养殖为主,存养母兔5~50只规模的农户提供的商品兔约占商品总量的50%左右,5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提供的商品兔约占40%左右,另外还有10%左右的集中饲养种兔。在肉兔加工方面,山东省有肉兔屠宰加工厂25处,其中获得欧盟注册的加工厂11处,总的加工能力约为1.5亿只。高峰时曰加工肉兔60万只,目前约为每曰几万只。这些加工厂都根据不同的市场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屠宰、加工、分割、包装、贮运。对外出口主要是肉兔分割产品,包括后腿、前腿、兔排等,面向出口的分割产品整齐度要求不是太严格,但对刀伤的要求很高。目前,山东省大部分肉兔屠宰加工厂的基础设施、设备仪器、工艺流程、人员素质、监控手段基本上能够达到国际上不同国家要求,自2004年底重新出口欧盟以来,先后有5处加工企业进行和准备进行出口欧盟的生产、加工和出口,这些屠宰加工厂的肉兔供应来自自己企业的养殖场。
在肉兔销售方面,山东在肉兔出口上具有绝对优势,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占到全国肉兔出口总量的85%以上,2001年全省出口兔肉3.3万吨,创汇5500万美元。其中欧盟是山东省肉兔出口的主要国际市场。
(山东省畜牧兽医学会家兔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授李福昌) |